相亲变强奸-这亲相的,血的教训啊!
相亲变强奸-这亲相的,血的教训啊!
文/肥猪满圈
今儿无意间,看到这么一个事儿,我和大家简单说了。不信谣不传谣,我这有出处之: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编辑 董琳
为了不引起麻烦,事发地之省市县,我全省略了。
一个案子一旦判的有问题了,想要纠正过来,基本上势必登天,改过来的可能性,近乎於“你懂得!”。
好几年前的事儿了,我估计,男的,都要出来了。而男的出来,会有什么后果?我不知道。也许,他认了,也许,他坚决不认。
事情是这样的,一男的,姓邸,就叫邸先生吧。
这位就是“强奸犯”邸先生
话说2018年2月21日,这天是正月初6的,上午,邸先生通过婚介所,先给了婚介所老板老王188元的婚介费,第二天老王就给邸先生介绍了一女的。女的姓王,我这里叫她小王吧,25岁。
于是乎2018年2月22日下午,邸先生和王姓女子加了微信好友。
见面后,俩人都很满意。
这里,我认为有问题,我觉得邸先生应该很满意,而女方小王,应该是假满意。因为她如果不满意,戏,还能往下演吗?
想继续演的前提,必须是双方都很满意,对吧朋友们?
当晚,邸先生请婚介所老板老王和女事主小王以及其他人共进晚餐,餐后婚介所老板老王提议小邸(邸先生)和小王(女事主)出去转转,加深一下感情。
看好了,是在婚介所老板老王的建议下,俩人出去溜溜的“加深一下感情”。
于是乎邸先生开车和小王到北河边溜达了一会儿,俩人“谈”的很愉快,愉快到什么程度呢?当晚,就把“事儿”给“办了”。俩人在车上发生了性关系,“完事儿”以后,邸先生把小王送回婚介所,并通过微信,给婚介所老板老王转了500块钱。
我认为,这就是嫖资,而且我认为,婚介所的老板老王是骗子,女事主小王是婚托儿。他们,就是以此为业的。如果您不信,请您继续往下看。
邸先生送完人,这不就回家了吗,回到家接到婚介所老板老王的电话:你来一下,商量事儿。我们小王说了,你把她睡了,你得补偿她,两三万吧。我给你做了半天工作,小王才同意。
意思是,经过我的努力,才降到两三万的。
小邸赶到婚介所,王老板说,你和小王发生关系后,她又不愿意了,你得补偿她两三万。
之后几人又来到小王家商量,小邸说:发生关系是俩人自愿的,两三万没有。
婚介所老板说:没有你可以借啊。
2018年2月23日,这天是正月初8的上午,婚介所王某带着一男一女来到邸家,此时邸先生不在家,邸先生父母在。
王某说,你们家小邸和我们婚介所小王通过我们介绍认识,一见钟情,当天发生关系。后来女的又不愿意了,你们拿2万块钱补偿人家女孩儿吧。
不久,邸先生回家,一看婚介所老板老王带人来了就说:你们这是敲诈!
婚介所老王说,给你到11点,拿不出钱2万块钱,我们就报警,到时候你就等蹲监狱吧。
邸先生父母说:当时我们拿不出那么多钱,而且看热闹的很多人都说他们是骗子,不让我们给钱。
看了吗?群众的眼睛大部分时间都不是雪亮的,但是这次是雪亮的。
当天中午婚介所老板老王说报警邸先生强奸了小王,当晚就出现了说和人李先生,说有某某有熟人,把这事解决就得了,要不也是雷。
第2天,即24号,正月初9,邸先生和李姓男子一起去婚介所。王老板让邸先生拿4000块钱回家等消息。
2月25号,这天是正月初10,邸先生又来到婚介所解决“强奸案”,这回婚介所老板老王说了:我问小王了,没5万,她不干。
此后几天老王不断要钱,说得给办案人员协调这个案子云云,邸先生又花了数千元。
2月28日,王老板又打电话让邸父去婚介所,因为去了几次也没解决,因此就没去。当晚又在说和人李某家,婚介所老王对邸父说,我已经把事儿和公安人员说清楚,你儿子该上班上班,没事了。邸父为表示感谢,又给了500元。
转眼,就是3月1号,邸先生被刑事拘留,同月13号,被逮捕“归案”。
那么接下来,就是审判了。公诉机关坚强认定强奸,法院坚定支持强奸,因此判处邸先生3年有期徒刑。
几个问题我大概说一下:
第1:邸先生车内和小王无打斗,车内完好无损,没打斗搏斗痕迹,您自己想。
第2:女事主小王身上没伤,如果强奸,应该会有伤吧?
第3:“关系”发生后,女事主不报警,而是和婚介所老王商量怎么办,而且不断地实施敲诈。
第4:事发后,女事主小王告诉和邸先生睡了以后,婚介所老王给女事主小王发了一个52.00元的红包,啥意思?你自己想吧。
我认为是庆祝,又成功了一单。
第5:老王和小王的聊天记录,老王要小王无论如何都要咬住,就是强奸,绝不不放松,必须咬住了。
第6:老王小王,关系不一般。我的不一般,指的他俩不是普通的客户关系。网络媒体报道说“不排除俩人串通敲诈”,我不下定义,您自己琢磨。
第7:女事主小王自己说事发当天自己两次打报警电话,但是没打通,这个可以查,看她是否说谎了?
第8:这个婚介所老板王某,曾因盗窃罪和强奸罪被判刑,其人品存不存在严重瑕疵,您认为呢?
即便如此,事发县法院审理认为邸先生所谓的违背妇女意志,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,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,一审判处3年有期徒刑。
小邸不服,上诉。二审市中院组成合议庭,阅卷审查,讯问被告人,听取辩护人意见等程序,认为事实清楚,决定不开庭审理此案,维持原判,还是3年。
邸先生因此入狱,服刑期间,坚决不认罪,宁可不减刑,说白了是条汉子,你懂得。
大家算时间,大约还有几个月刑期对吧?2018年3月1号被逮捕,刑期3年,现在已经2年半了,还有不到半年,即便不减刑,也得释放了。
再说老王的婚介所,案发不久,老王的婚介所关闭。
这事儿啊,我个人觉得没完。您听完我的叙述,您认为,邸先生是强奸,还是被诬告误判了呢?
而且您认为,婚介所老王和女事主小王,构不构成诈骗?
您认为,邸先生出狱后,会发生什么呢?他会用什么方式为自己“申辩”呢?
一切存疑,我从不相信任何一个如果被冤屈的人会心甘情愿。
我并不是说邸先生是冤案,是不是,我也不敢自己乱说,更不敢下定义。我只期待法律公正,我期待不能再出冤案了。现在不是以前了,现在一切手段都先进了,更不应该出现冤案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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